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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人已参保就业,仍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。日前,青岛市人社局开展了集中核查再就业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活动,停发、追回失业保险金逾27万元。
按照《社会保险法》、《失业保险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重新就业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。为防止再就业人员跨区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,市人社局对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在外地参保就业人员进行了集中核查与清理。在基金监管软件筛选出51名此类人员疑点预警信息的基础上,通过向有关地市发放协查函进行情况核实排查,确定3人在异地以个体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,符合领取规定;其余48人已在他地参保就业,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。随即停发了48人尚未发放的失业保险金,并对已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予以追回。截至目前,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16.35万元,已追回失业保险金10.72万元。